车载显示器申请CE认证时,主要涉及以下欧盟指令和法规,需根据产品具体功能判断适用性:
EMC指令(2014/30/EU)
要求:确保设备在电磁环境中正常运行,不产生干扰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。
测试重点:辐射发射、抗扰度(如静电、射频场抗扰度等)。
LVD指令(2014/35/EU)
适用条件:若设备工作电压在 50V AC~1000V AC 或 75V DC~1500V DC 范围内。
要求:电气安全、绝缘、防火、温升等,依据EN 62368-1(音视频设备安全标准)。
RoHS指令(2011/65/EU)
要求:限制铅、汞、镉等有害物质含量(豁免条款需注意)。
注意:自2013年起,RoHS 2.0纳入CE框架,需在符合性声明中体现。
RED指令(2014/53/EU)
适用情况:若显示器集成无线功能(如Wi-Fi、蓝牙、4G模块)。
测试内容:射频性能、频谱使用合规性、SAR值(若含发射模块)。
汽车专用认证(e-mark)
区分场景:
若为后装市场独立销售(如车载娱乐显示器),CE认证即可。
若作为汽车原厂零部件(前装),需额外通过 EEC/EC Regulation 的e-mark认证(依据标准如ECE R10电磁兼容、R118防火等)。
环境与可靠性标准
建议参考:即使CE未强制,可考虑IEC 60068(振动、温度测试)以提升产品竞争力。
自检产品功能:确认是否含无线模块、电压范围等。
实验室测试:选择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合作,尤其RED需NB介入。
技术文档:包含电路图、测试报告、风险评估、用户手册等。
CE标志加贴:通过后在产品或包装标注CE,附欧盟代表信息(非欧盟企业需指定)。
CE vs. e-mark:CE适用于独立销售的电子设备,e-mark针对车辆集成部件,两者可能并行。
RoHS豁免:例如焊料中的铅可能适用特定豁免条款,需核查新清单。
建议咨询认证机构,根据产品具体设计定制方案,避免遗漏关键指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