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条例2024/3110(CPR)确立了欧盟建筑产品营销的统一条件。它定义了这些产品必须满足的要求,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运行、高水平的健康与安全保护以及环境可持续性,从而确保其在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。
“建筑产品”指任何制造并投放市场,用于建筑工程(包括建筑和土木工程)或其部分工程中永久使用的产品或套件,其性能会影响施工基本要求的施工表现。欧盟条例2024/3110还涵盖了二手或翻新产品的义务。
为了获得CE标志,制造商、进口商或分销商必须按照欧盟条例2024/3110规定进行合格评估。该过程包括准备性能声明(DoP)和产品的技术文件。根据适用的绩效持续性评估与验证系统(AVCP),该过程可能由制造商自行执行,或需要通知机构的强制干预。